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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全面提升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質量總體目標和具體任務瀏覽數:17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應急〔2021〕83號)(以下簡稱《定級辦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提升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質量的意見》(閩安委辦〔2022〕2號),鞏固提升去年開展的全市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行動取得的成效,3月16日市安辦提出全面提升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質量總體目標和具體任務。 總體目標是: 1.廣泛創建一家也不能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所有企業都必須加強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其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標準化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2.自主創建一家也不能假。企業必須堅持自主創建,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替代,嚴禁被標準化,嚴禁花錢買資料等弄虛作假和形式主義。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自愿申請標準化定級。 3.規范評審一家也不能濫。堅持質量第一,嚴格按標準化的有關規范標準、《定級辦法》,以及省、市相關行業領域標準化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內容、標準和要求開展評審工作。 4.逐步實現一體化信息化。企業必須有與日常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既合法合規又具有可操作性),有機融合企業主體責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文化建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等內容,積極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實現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系統化管理,加快推進信息監管平臺在應急系統的應用。 5.穩步擴大達標定級數量。在自愿申請和確保質量的基礎上,穩步擴大評審企業和達標定級企業的數量。 具體任務是: 1.重點行業先行(2022年3月-2024年12月)。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工礦商貿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特別是非煤礦山(溫泉、地熱等危險性較小礦山不列入)、危險化學品(純貿易型、零售點等危險性較小的經營企業不列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金屬冶煉等危險性較大的企業要立即對標對表自查自改。并分行業分別確定2-5家省級示范企業(目標二級達標),1-3家市級示范企業(目標三級或二級達標),2022年底前完成評審定級工作。到2023年底前,危險性較大行業企業經評審達標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20%以上,到2024年底前達35%以上。 2.大型企業帶頭(2022年3月-2024年12月)。各在榕央屬、省屬、市屬大型企業在2022、2023和2024年底前二級以上評審達標企業數量要分別達到企業總數的15%、30%和50%以上,其他大型企業的三級及以上評審達標企業數量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別達到轄區大型企業總數的30%、45%、60%。(大型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上的為大型企業。中型工業企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3.分行業選樹示范企業(2022年3月-2024年12月)。除金屬冶煉外的其他工貿企業,到2022年底前要在紡織、機械、輕工、建材行業各選取1-3家示范企業。并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細分行業大類、中類,在2023年和2024年按行業大類、中類進一步細分行業選樹示范企業。結合去年選定的標桿企業和市應急局編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質量提升指南》,充分發揮行業龍頭標桿引領作用,推廣標桿示范企業先進經驗,提高企業標準化運行水平。 4.小微企業清單式創建(2022年3月-2024年12月)。小微企業標準化創建工作由縣(市)區應急局牽頭負責。小微企業達標不分等級,統一規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工貿行業小微企業目前可按《冶金等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4〕17號)或《福建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意見》(閩應急〔2021〕60號)規定的20項檢查要點進行創建。各縣(市)區也可以根據實際進一步簡化程序和內容清單進行創建與評審。 2022年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小微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督促其自查自改自評,分行業試點清單式創建與評審,2023年上半年前分行業建立簡化版的標準化清單,2023年下半年開始全面開展簡化版清單式創建工作。小微企業范圍按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制定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小微工業企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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